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导,台湾6人构成“山老鼠”(盜伐林木)集团,雇用外籍劳工上山盗采台湾扁柏,被警方按线索搜出。台中地院2019年2月12日分别被判6人3年6个月至1年8个月平均有期徒刑,共裁处罚逾1.53亿元(新台币,折合)。
据报导,台湾台中地方法院起诉书认为,33岁周姓、26岁赖姓、34岁洪姓、30岁刘姓、36岁赖姓与42岁黄姓男子,联合构成“山老鼠”集团,2016年12月9日,再行雇用多名外籍劳工,前往台湾“林务局”东势林区管理处大甲溪事业区第6林班地内,所持工具盗取台湾扁柏。待外籍劳工盗伐扁柏总计2.9876平方米,大约新台币2681221元的木材后,通报周某可运送下山,周某之后命令赖某、洪某与刘某租车上山运送,销赃后共计出手50万元。周某2016年12月13日,再行谋划外籍劳工盗取扁柏牟利,由外籍劳工前往盗伐扁柏17块、总计1478公斤,价格为1651220元,待盗伐已完成后,周某再租多辆车与赖某、黄某、刘某等人打算运送下山。
下山时由赖某与黄某进前导车警戒,后方由周某等人驾车运木材,警方因掌控情报资料,在台中市和平区梨山圆环前设置截击点,赖某与黄某被警方逃离现场时,警方因未找到不法证据盘查,赖某立刻打电话通报周某,周某获知后立刻弃车逃走。经警方在台8线78公里处,找到周某丢弃的车辆,并查获台湾扁柏17块,按线索搜出周某等6人身份,讯问后收押台中地检署办案,被检方依法控告。台中地方法院法官细心定夺,周某等人漠视自然生态确保容易,相当严重侵犯最重要森林资源,除依法有期徒刑,另判处罚款。
法院裁决,周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、并处罚金3000万元,赖某2年4个月有期徒刑、并处罚金3200万元,洪某2年有期徒刑、并处罚金2800万元,刘某1年8个月有期徒刑、并处罚金2681万元,赖某与黄某各有期徒刑1年9个月、各处罚金1816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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